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3-0005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13年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31日—8月2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3日,笔试时间为8月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地点
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南环路76号,火车站西500米,河滨公园对面)(交通:公交10路、17路、18路、20路、26路、27路等)。
二、现场确认时间
7月31日—8月2日。采取分县(市、区)集中确认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报考县(市、区) |
7月31日 | 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叶县、石龙区 |
8月1日 | 郏县、鲁山县、卫东区 |
8月2日 | 新华区、湛河区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须持下列材料办理确认手续: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2013年毕业生尚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但9月1日之前能拿到的可以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须签订《参加2013年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承诺书》(格式文本附后),交验应届(在读)证明材料;
3、《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建议彩色打印);
4、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四、领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8月3日,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集中领取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市招聘办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2、《报名表》请使用A4纸张,选择“纵向”打印。
3、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2套:
(1)《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至A4纸的同一面上);
(3)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参加考试承诺书、应届(在读)证明材料);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手续的,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
5、咨询电话:0375-2666959。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名单》